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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办婚丧喜庆释疑(一)

时间:2018-7-9 来源: 作者: 【关闭

又到一年升学季,高考、中考成绩放榜结束,子女学有所成,迈向人生新阶段,家长想与亲朋好友分享喜悦,举办宴席无疑是传递喜悦的一种方式。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尤其要注意不能违规违纪。十八大以来,中央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执纪审查力度不断加大,三令五申严厉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使得大操大办的不正之风有所遏制。然而,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仍然突出,甚至出现了“化整为零”分散办、“掩人耳目”异地办、“退居幕后”遥控办、“偷梁换柱”公开办、“暗度陈仓”不操办等新花招。自2015年以来,我市因大办婚丧喜庆而受到党纪处分的共有5人,值得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鉴。

那么,如何判断党员干部举办的婚丧喜宴属于“大操大办”?“大操大办”面临的处理结果是什么?怎样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才能做到不踩纪律“红线”?下面大宏来为大家逐一解答。

一、如何判断党员干部举办的婚丧喜宴属于“大操大办”?

注意事项:

1、操办“红白事”是否使用公款;

2、是否使用公物,如公车等;

3、是否使用公产,如免费使用礼堂等;

4、来宾中有无管理和服务对象,是否收其礼金礼品,特别是有无借机敛财;

5、是否影响他人休息、破坏环境等。

二、“大操大办”将面临何种处理结果?

法理及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不准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等行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相关名词释义】

“婚丧喜庆事宜”,除了包括结婚丧礼外,还包括父母、配偶、子女过生日,子女上大学,乔迁新居等各种与亲朋好友共同庆祝的事宜。

“大办”,是指大大超过了当地一般群众举办类似事宜的规模或消费标准。

“造成不良影响”,是指在群众中或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损害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

“借机敛财”,是指借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收受各种名义的礼金、红包、贵重礼品等物质性利益。

【法律解析】

本条对党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的三类违纪行为作出了处分规定:

一是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此类行为无论是否大操大办,也无论是否收送礼金,只要该婚丧喜庆事宜是党员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操办的,如:使用管理服务对象的人力、物力,并且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二是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的。其主要表现形式是行为人通过较大规模或者多次请客等形式,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物品。

三是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如因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干扰和妨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营业、教学、科研、交通秩序和其他正常秩序的,或者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其他重大事故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