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以来,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从监督工作实际出发,与法院监察科(主体责任办公室)开展交流互学活动。
交流互学活动由派驻组牵头负责,每月开展一次,重点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和相关法律知识、研究落实上级部署的纪检监察工作任务、探讨解决纪检监察工作和在落实主体责任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旨在解决派驻组在监督工作中,对市法院一些重要业务流程把握不准、法律依据掌握不全等问题,避免出现无法深入监督的情况。
同时,派驻组积极帮助法院监察科(主体责任办公室)解决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能力和落实体责任工作等方面存在不足的问题。截止目前,派驻组与法院监察科(主体责任办公室)共同开展交流互学活动3次,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部分章节内容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探讨解决执纪监督工作和落实主体责任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6个,有效提升了双方履职能力和水平,达到互补短板,共同提升的目的。
下一阶段,派驻组将在总结前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交流互学工作机制,并与其他2家驻在部门对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