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起公车私用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6-14 来源: 作者: 【关闭

  为严明作风纪律,进一步强化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现对“五一”期间发现的两起公车私用问题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江苏靖江运输实业总公司危险品运输分公司副经理范旭波公车私用问题。“五一”期间,范旭波违反公车使用规定,未按要求将苏MG2456公车停放到指定地点;4月29日,私自驾公车到菜场买菜。范旭波被免去运输实业总公司危险品运输分公司副经理职务。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运输实业总公司总经理杨士明、危险品运输分公司经理黄满奇被诫勉谈话。

  2、市能源办驾驶员孙跃明公车私用问题。“五一”期间,孙跃明违反公车使用规定,未按要求将苏MG0181公车停放到指定地点;5月1日,私自驾公车前往姜堰亲戚家。孙跃明在单位全体人员会议上被通报批评、作公开检讨,并被诫勉谈话、取消年度绩效奖。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市能源办主任王艺明、副主任施晓被诫勉谈话。

  “五一”期间,从中央到地方,作风纪律三令五申。特别是对于公车私用的老问题,市职能部门和纪检监察组织严防死守,但仍有少数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少数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麻痹思想严重。老问题的反复发生,充分说明在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教育盲区、管理盲区和监督盲区,作风建设管出习惯、化风成俗依然任重道远。端午将至,所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都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等不正之风。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保持高度警戒,把责任一层层压实,把管理一点点抓牢,把监督一步步盯紧,坚决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中共靖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靖江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