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十二种要求

时间:2018-6-1 来源: 作者: 【关闭

  2017年以来,我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起,其中公务接待违规问题4起,处理人数8人。从查处的几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来看,“违规公款吃喝”仍排前三,引人深思。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公务接待。具体标准和要求如下:

  一、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二、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三、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四、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五、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六、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七、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会议用餐、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

  八、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九、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十、公务出差中,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十一、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十二、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