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纪委监委出台《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年”工作方案》,列出2018年培训“工作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开展常态化、多元化教育培训工作,着力增强干部队伍的政治能力和监督执纪、监督调查业务水平,达到“1+1>2”的效果。
贵州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后,监察对象从22万人增加到60万人。为引导全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主动学习,补短板、强弱项,省纪委监委将2018年定位为“干部教育培训年”,旨在加快干部队伍适应新职责定位带来的新要求,提高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本领。
“要确保监委挂牌之日,就是工作有序开展之时,系统全面的培训尤为重要”。省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要通过讲习报告会、培训班、专题研讨、外派学习、跟案调训、跟组巡视等方式,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本领。
为确保培训工作有序进行,省纪委专门制定了《全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干部教育培训方案》,从委厅机关(转隶干部)到派驻纪检组、国有企业、高校纪检监察干部,从省级纪检监察机关到乡级纪检监察组织,分层分批开展有效管用的培训工作。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全省先后举办了法律专题业务培训班、工作培训会、转隶人员与纪检干部专题业务培训班,累计培训达4500余人次。
同时,定期开展新时代干部讲习报告会,由原纪委和刚转隶的同志分别作讲习报告。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通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学习教育。每月明确一个主题开展党日活动,把集中学习研讨、开展宣传宣讲作为各支部主题党日的“规定动作”,切实提升纪检监察队伍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凝聚不忘初心、对党忠诚的政治意识。(贵州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代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