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周四上午参加了法院庭审旁听警示教育活动,认真旁听了一起“拍苍蝇”的典型案件,感触颇深。
一是要坚持防微杜渐,做到警钟长鸣。“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名司机,从一开始虚报几千元的发票,到后来每一笔都虚报9万元,直至落网共贪污了170余万元,让人心惊。我深刻认识到,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权利非药,却能迷醉心魂;利欲无牙,却能吞噬理想;金钱无手,却能推人堕落。因此,要强化自律意识,防患于未然,时刻为自我敲醒警钟,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正风肃纪的螺丝要越拧越牢,拒腐防变的发条要越上越紧。
二是要克服事不关己,遵守规章制度。“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几千块钱的原始凭证,在前面添个9,以此种拙劣的手法前前后后报销了三十余笔,三年内却从未被审核凭证的出纳和总账查出来,让人困惑。总账在庭审中说到,我以为只要自己不贪污就行,却不知玩忽职守也是犯罪。在其位,谋其事,作为一名会计,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是应尽的职责。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是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纪律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更是我们成长路上的“安全带”。作为一名党员,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依章而行,不闯“红灯”,确保行为合法、程序合规、结果适宜。
三是要常怀敬畏之心,保持清正廉洁。“民为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总账当庭陈词说,我发现过问题并向领导汇报了,没有引起领导的重视,所以继续这样工作。一个人走上工作岗位,获得了一些权力,尽管和个人努力、领导关怀分不开,但归根结底是广大人民和组织的信任。要明白权力是谁给的,为谁用权力的问题,时刻饮水思源,真正做到仰不负党,俯不愧民。“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要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结合自身工作,不断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越雷池一步。
“天下之患,最不可为者,名为治平无事,而其实有不测之忧。坐观其变而不为之所,则恐至于不可救。”我相信,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只有进行时。